实验室安全规则
一、实验室必须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火制度、危险品的存放、领用、销毁制度,加强“三保”(保卫、保安、保密);做到“十防”(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冻、防损、防爆、防震、防毒、防放射性污染)。
三、执行国家有关技安和工业卫生的规定,做好清洁卫生,重视“三废”处理,实验器材存放必须整齐牢固,讲究文明。
四、各种安全防范和劳动保护设施要准备齐全,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五、每个实验室要设置一名兼职安全技术员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学院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严重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损坏严重等重大事故要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