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外走读管理制度

发布者:周爱前发布时间:2021-03-11浏览次数:1278

为维护全校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切实加强对申请校外住宿走读学生的管理,全面关心广大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创造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现就江苏科技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申请校外住宿走读学生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江苏科技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实行集体住宿制度。

二、江苏科技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如有以下情况需要校外住宿的,经过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严格履行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走读。

1.生源地为镇江市区的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2.由于特殊原因的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经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和学院确认情况属实后,可以办理走读,如:情况特殊需要家长陪读的学生,考研复习的学生以及因个人或他人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学生等。

三、江苏科技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办理校外走读应履行以下手续。

1.申请校外走读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应在学期结束前两周首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发给其《江苏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外走读申请表》(本表一式五份,申请人一份,班主任一份,学院一份,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一份,学生处学生管理科一份),申请人办理走读申请手续时家长必须来学校和其一同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家长无法到校,必须由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学生家长认可学生办理申请走读事宜和与此事相关的各项签名真实性的证明;

2.由学生本人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填写《江苏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外走读申请表》,该表必须由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共同签名,并附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的身份证复印件(共五份);

3.申请校外走读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将《江苏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外走读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交申请人所在学院审核,并由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4.学院将审核后的《江苏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外走读申请表》报校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以及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审批后,各学院必须与申请走读学生签订《江苏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外走读承诺协议书》(一式三份,申请人一份,学院一份,学生处学生管理科一份),并附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的身份证复印件(共三份);

5.学院将《江苏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外走读承诺协议书》及《江苏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外走读申请表》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备案后,由学生管理科通知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人退宿手续;

6.如申请人情况属实且手续完备,相关部门应在申请人上交《江苏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外走读申请表》和《江苏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外走读承诺协议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该学生校外走读申请手续,以保证学校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安排下学期学生正常住宿。

四、经审核后允许走读的学生,走读时间从申请批准之日起至毕业,学校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不再为走读的学生安排住宿床位,如本人申请保留床位者,应当按规定全额缴纳住宿费。因特殊情况申请走读的学生,如情况恢复正常,需要办理集体住宿,在学期结束前两周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经学院报学生管理科后,通知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为其安排住宿。

五、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未办理校外走读手续前不得在校外住宿,如发现将按照江苏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给以其记过以下处分(含记过处分),同时未办理校外走读手续的学生在外住宿期间一切安全问题和法律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经审批后允许走读的学生在走读期间因往返交通及住宿期间出现安全或其它问题,由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负责。经学校审批允许走读的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管理规定。如发现走读学生在校外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将取消走读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作相应处理,一切法律责任由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承担。

六、走读学生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必须按要求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如发现走读学生在走读期间未按要求参加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或未修满规定学分,将取消走读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七、走读学生必须定期(一个月)主动向所在学院班主任汇报有关情况。班主任对走读学生应备有工作记录,如发现走读学生在校外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学院,并由学院作相应处理。

八、因特殊情况在学年中途申请走读的学生,在学校已为其安排住宿床位的情况下,学校不再退其住宿费。

九.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江苏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外走读申请表》

附件二:《江苏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外走读承诺协议书》

江苏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08年5月29日


内容源自江苏科技大学官网:https://xsc.just.edu.cn/2015/0521/c1355a8727/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