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发布者:郑金权发布时间:2023-05-18浏览次数:11

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对本科教育和科研工作起着重要作用,必须加强管理,根据学校关于《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敬请广大教师和学生及有关人员认真执行。

2、有关实验所需仪器设备的购置,均需向学院提出专门申请报告,通过有关部门,由学校进行专门采购,任何教师及其他人员不得自行购置。

3、对采购仪器设备要认真履行验收手续,填写“设备验收单”,做到单据的品名、价格、数量和实物一致,并将资料存档。

4、要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清点登记,要和资产管理部门的清单保持一致,如有出入要及时澄清、更改。

5、教师、学生及其他人员进入实验室使用设备时应填写《实验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并将使用设备名称、使用时间、指导教师、使用人记录在案。

6、仪器设备应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对需要维修的仪器设备填写“维修单”,报请有关部门,按学院的规定执行。

7、仪器设备的借用、转让、报废等事宜均应按照学院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生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对于失职、疏忽、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8、为了充分用好、用足现有的仪器设备资源,各实验室之间应相互支持、资源共享、协商使用,但均需履行有关手续。

9、单价在500元以下,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可单独使用设备为低值耐用品,这些设备的使用,除了不做固定资产登记外,其余管理办法仍与一般仪器设备相同;对于200元以下的上述设备的使用可参照《实验室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执行。


外国语学院语言实验与信息化管理中心